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荔湾区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释义
    律师分析:
    广州公安机关。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综合办证大厅一楼窗口,办理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28号一楼窗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0: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