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具体怎么算 |
释义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工伤工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误工费,按工伤前的工资标准计付至评残之日止。 (二)生活费,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 (三)陪护费,根据医院证明结合护理人员的工资计付。 (四)医疗费,凭据结合病历报销。 伤者的工资看《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护理人员的误工费看第33、34条规定。 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二、小车出交通事故误工费与交通费如何计算 (一)小车出交通事故的交通费的计算方式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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