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试用期长短不是由单位决定。劳动者试用期的长短,一般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后,通过书面劳动合同来决定的。试用期一般会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