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继承的顺序区分第一顺位继承人与第二顺位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同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 一、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二、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关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同样的,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也是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 一、继承人的顺位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在每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 二、儿媳妇能主张分家产吗 儿媳妇能主张分家产,即儿媳妇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