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什么情形能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已满。 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 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 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 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规定是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