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 原告必须是与事件直接相关的,不能说把一个和事件毫不相关的人告上法庭,这样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另外原告还得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 被告也必须是明确的。们把别人告上法庭,们自己作为事件的当事人,必须交代清楚们自己的信息比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3、 对于所要诉讼的事件也要交待清楚,有什么请求或者与事件相关的事实理由都要明确具体。如果想要索要赔偿,向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抚养费等,要有具体数额,比方说们不能要求说原告要赔偿100万以上的损失费,要具体明确到像赔偿217万损失费这样的数值。4、 所诉讼的事件也要在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如果所诉讼的事件是属于行政诉讼的,就不属于民事诉讼范畴了果纠纷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应该去仲裁机构那边申请仲裁来解决有的案件在特定法院没有管辖权,则应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再提起诉讼果说诉讼的案件是判决过了的,判决裁定生效了的,应该按申诉来处理、如果说诉讼的案件被法律规定了在一定的时期里面是不能够提起诉讼的,那么在这个不能够提起诉讼的时期里,法院不会受理离婚、收养相关的案件里,如果法院判决过不准离婚或者这个离婚案件已经调解好了的,判决过收养关系要维持的,没有发生其他新情况,没有什么其他新的理由,在判决后6个月内法院也是不会受理又提起诉讼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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