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是否一定要审批 |
释义 | 民间借贷一般不需要审批。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不需要审批;如果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贷,则需要审批,审批的内容包括借款人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如果符合贷款条件的,则向其提供贷款。 一、公司提供抵押为员工担保贷款流程是什么 1、企业向银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并提供企业和担保主体(若有必要)的相关材料。2、签署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企业的贷款申请经银行审批通过后,银行与企业需要签订所有相关法律性文件3、按照约定条件落实担保、完善担保手续。根据银行的审批条件和签署的担保合同,如果需要企业提供担保的,则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的担保措施,并办妥抵押登记、质押交付(或登记)等有关担保手续,若需办理公证的还需履行公证手续等。4、发放贷款。在全部手续办妥后,银行将及时向企业办理贷款发放,企业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贷款用途合理支配贷款资金。 二、借款人有哪些权利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1、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 2、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3、可以在申请展期; 4、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5、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7、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 三、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履行哪些义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需要履行的义务: 1、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信息,如实向贷款人提供所有开户银行、账户、存贷款余额,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及相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贷款应当按照贷款合同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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