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离职后二次手术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已离职工伤二次手术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应按旧伤复发规定办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七条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该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不以劳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