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离婚判决书是由法院制作,离婚证是由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构颁发,从来源上就不同,一个源于司法判决,一个源于行政确认,体现了两种不同方式的法定离婚,即诉讼离婚协和议离婚,当然这两种离婚程序在法律条件上还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就离婚的相关财产分割和未成年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达成协议的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达不成协议的,就要向法院起诉了。法院处理离婚案件需要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是否会判决离婚,按婚姻法,要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生效的离婚的判决和离婚证都能起到法律上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作用,在效果上是一样的。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总之,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都是证明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双方在财产分配及子女分配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时,就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本身就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