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一、[endif]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实际缴纳吗公司注册资金一般不需要实缴。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三、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作用1、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中,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的投资,经营和发展。创办公司,则需要租用办公室,招募员工并购买办公设备,所有这些都需要来自公司的注册资本。2、注册资本的终作用是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业务是一个不确定且高风险的事情。在公司成立之初,组织不会考虑投资多少。首先要考虑的是,如果事情失败,项目失败,公司破产,公司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注册资本是公司的终责任。3、公司破产后,注册资本应首先缴纳税款,职工工资,供应商债务,银行贷款等,其余资本股东可以分配。股东是公司的大受益者,公司利润的终受益者,因此他们也是责任的终承担者,也是公司破产后的剩余价值的终分配者。他们以其注册资本为上限承担有限责任。 法律客观: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