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1、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4、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由双方分担损失; 5、交通事故是由行人故意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