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摩托车撞上路人不想出院怎么办 |
释义 |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根据事故责任和实际损失依法赔偿。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拒绝赔偿,停止支付医疗费,伤者自行扩大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司机首先要立即报案,包括交警报案和保险报案,以便日后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肇事者在和伤者调解时,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争取调解结果能获得保险公司认可并签字,若无法调解,让伤者到法院起诉,对于治疗痊愈的伤者主张挂床的误工费等,肇事者可以在诉讼中请求法院调查取证。如果现在受害人在身体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不出院,那么责任人可以申请做鉴定,以确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医疗等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作为肇事司机,应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免得因报案不及时,而被保险公司作为不予理赔的理由。 (二)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交通费发票和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 (三)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四)对于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来说,无论是到交警部门或法院诉讼,对于受害人主张的赔偿额,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支付受害人的各种损失。如果没有保险公司的参与和认可,车主极有可能先行赔付了受害人的各种损失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甚至走向法庭,劳民伤财,耗时费力。 (五)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书、CD、X光片、结帐单,并及时复印病历(加盖院章)。便于受害人及时保存证据,为调解、做伤残鉴定和诉讼做准备;而且,防止医院由于可能产生的医疗事故篡改病历。 (六)受害人如需转院治疗,必须有原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否则,不得擅自转院;如需用药,受害人不得擅自购买其他医院或药店的药,除非原有医院同意,否则,在法庭上将得不到法官的支持,受害者只能自己掏腰包。 (七)受害人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仔细看主治医生开的出院诊断证明书。如受害人属于“老幼病残孕”型的,根据自己的病情和需要,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上注明“加强营养、需要专人陪护”的医嘱,这样,为以后调解和诉讼中主张出院后的营养费和护理费奠定了事实依据。 二、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怎么处理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二、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驾驶证》和《行驶证》。 三、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人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 四、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五、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六、伤者治疗结束后,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七、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八、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九、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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