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的责任分配问题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债务不能单方偿还。个人债务需根据情况判断,如约定为个人债务或民法典规定的个人财产清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财产不足则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中的一人欠下了债务,责任归属应该由谁承担呢? 如果这些债务是夫妻共同欠下的,那么夫妻双方都有连带清偿的义务。这些债务是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的,因此夫妻双方都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达到了一定的金额,那么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1)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 (一)一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2、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的情况。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如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连带清偿的义务。然而,如果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超过一定金额,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需协商解决或由法院判决。根据具体情况,个人债务可能需要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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