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先补办身份证,再行补办驾驶证。(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二)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三)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四)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3张,并提交照相点打印的证件数字照片采集回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