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人不在怎么补办身份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应先征得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2.在身份证照指定相馆拍照后以数码形式寄回(可以刻到光盘上,也可以拷到U盘上)3.请受托人带上你的户口本及他的身份证以及村(居)委会证明,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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