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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隐私权是第几条
释义
    作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就其隐私所享有的不受侵害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漏、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说起隐私权,人们难免会想到“隐私”这一词。隐私是很私人的事情,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将其界定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就是维护人格自由,保护人格尊严。至于法人、非法人组织并不存在隐私的问题。法人、非法人组织也存在不愿意为他人所知的活动、信息,也存在工作活动的秩序不被打扰破坏的需要,但这些要么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要么属于生产经营秩序或者公共活动秩序的范畴。
    一、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权益属性不同、商业利用上不同和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不同。
    1.
    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的人格权,性质上属于绝对权和支配权,具有对世效力。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尊重隐私权,不得对之加以侵害或妨碍。个人信息权益并非具体人格权,而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格利益。
    2.隐私权人可以自行处分权利,如自行在网络上或向媒体公开其私密信息,但隐私是不能许可他人使用的。个人信息中则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3.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五项,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要么是取得隐私权人的“明确同意”,要么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否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的处理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都构成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但是,对于处理非私密信息的个人信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要么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么是得到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的“同意”。
    联系: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两项不同的人格权益,它们都是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的人格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私密信息既属于隐私,受到隐私权的保护,又属于个人信息,可以适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
    二、个人信息如何规定
    个人信息,也称为个人数据。《网络安全法》第76条第(5)款对个人信息的概念进行了立法界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这一规定确定了个人信息的几个基本要素:
    (一)信息的主体为自然人个人,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方式记录或者以其他方式记录的信息,通常是以电子方式记录的信息;
    (三)这样的信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的个人身份。
    法律列举的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均为常见的个人信息,但是其为不完全列举。兜底的规则是,个人信息包括这些列举的信息,但是不限于这些个人信息,凡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信息,即使没有在法律条文中列举出来,也属于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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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3: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