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汇罪的概念和特征有什么 |
释义 |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将境内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的行为,具体特征包括侵犯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行为违法、情节严重、犯罪主体为单位以及故意为特征。逃汇罪与走私罪的界限在侵犯客体、对象、客观表现形式、犯罪主体和罪名等方面存在差异。 法律分析 一、逃汇罪的概念和特征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的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国家外汇监管部门的正常的工作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有违反国家关于外汇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行为; (2)有非法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国内外汇转移到境外的行为发生; (3)有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后果。 3、本罪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而故意实施犯罪,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二、逃汇罪与走私罪的界限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2、所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本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3、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其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此之外,均不能构成本罪。自然人构成犯罪时,显然必以单位构成犯罪为前提,否则,亦不能构成本罪;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亦可构成其罪。 5、本罪为具体罪名;而走私罪则为种罪名,其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等多个具体罪名。 结语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将境内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特征包括侵犯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具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且数额较大等。与走私罪相比,逃汇罪的客体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对象仅限于外汇,而走私罪涉及更广泛的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犯罪主体上,逃汇罪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走私罪可以适用于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逃汇罪是一种具体罪名,而走私罪则包括多个具体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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