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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厂房撤迁工人怎么安置
释义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工厂因拆迁要搬走员工怎么补偿
    工厂因拆迁要搬走员工可以给予经济补偿。工厂搬迁,如果其职工不跟随的,将会给予其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要具体地衡量工厂搬迁的距离以及合理性因素。通常一个区之间的搬迁,对于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影响不大的,工厂可以不给予补偿。但是如果劳动的场所发生了变更的,应该使工厂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二、拆迁工厂都赔偿是吗东西
    工厂拆迁补偿没有统一标准。具体来说,工厂的价值和赔偿应该根据工厂的规模进行综合评估。评价主要涉及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土地的实际性质评估土地价值,取得土地补偿;二是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和结构类型来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三是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年产值和纳税额确定;四是对工厂职工的搬迁补偿;五是补偿厂房设备材料的损失和搬迁。设备的折旧或搬迁以及其他材料的搬迁,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六是奖励搬迁、提前搬迁或在政策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搬迁的奖励。
    三、违建厂房拆除赔偿
    厂房拆除后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制定具体的征收方案决定。但是征收的补偿费用用是绝对不会低于厂房本身的价值的,因拆迁产生的必要花费征收部门都是会予以补偿的如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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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9: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