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保护证据的可信度非常重要。为了保证证据能够被法庭接受,并起到证明作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证据的完整性。证据在交给律师之前,应当尽量保持原状,不得擅自更改、删减或者损毁。 2.保证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证据的来源应当是合法的,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3.注意证据可能被反驳的情况。在保护证据的可信度的同时,也需要考虑证据可能被对方反驳的情况,尽量提供不容易被反驳的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律师应当为委托人保守秘密,代理诉讼、仲裁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时,不得泄露委托人的机密,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为他人谋取私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在诉讼中以书证作为证据,应当向法院提交原件,并应当提供与原件相符的副本。当事人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就其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的主张有证据证明的,由对方举证证明其不成立;当事人的主张没有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的,由其承担不成立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