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自白与其辩护人主张不一致时,法庭需要进行认真审查。如果被告人的自白与事实不符合,法庭应该依据证据的证明情况来判断。如果被告人自白的事实与证据相符,依据法律规定应该被采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有权自愿作出供述,也有权拒绝作出供述,不得强迫或者诱导被告人作出供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被告人的供述,应当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之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法庭对证据进行评估,根据证据的证明力、主次关系、数量和质量等因素,确定案件事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法庭应当负责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辩解,逐一核实和讨论证据。” 因此,在庭审中,法庭应当依据证据的证明情况来判断被告人自白的真实性,从而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