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地需要约定吗 劳动争议仲裁地不需要约定,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需要约定仲裁条款吗 劳动合同不需要约定仲裁条款,直接仲裁前置。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约定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吗 未约定仲裁条款不可申请仲裁。根据《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但对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仲裁前置。 约定异地仲裁有效吗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因此约定异地仲裁有效。根据我国《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此可见,仲裁委员会可由当事人协议选定,既没有级别管辖的约束,也没地域管辖的约定。 合同约定可以仲裁的一定要先仲裁吗 合同约定可以仲裁的一定要先仲裁。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即使当事人不仲裁,提起诉讼的法院也不会受理。但是如果仲裁条款无效的,则可以起诉解决纠纷。或者如果仲裁裁决被撤销的,当事人也可以起诉解决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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