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当前疫情形势,经专家组综合者权益,我行遵循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孰高、同类产品风险等级一致性、产品风险等级随市场和政策动态调整等主要原则,自公告之日起,我行将调整代销公募基金、证券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