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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注销后如何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已注销的户口恢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后,恢复方法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属于当地常住户口的,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假释后,凭劳动改革、劳动教育单位出具的释放、解除证明被监外执行人员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等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恢复;
    2、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需提供居住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恢复;
    3、应征入伍的公民,退伍、复员、转业时,应当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出具的介绍信被军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应当凭军队有关文件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恢复;
    4、定居在国外境外的人员,因私人短期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的,凭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等合法有效有效的身份证件,但具有华侨身份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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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8: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