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苏州货车临时通行证办理点: 1、苏州市区(除吴江)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新元街199号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604室。 2、吴江区地址: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公安业务区。 3、常熟市办理点地址:常熟市福特路1号 地址: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香山北路9号)综合窗口。 苏州市货车长期通行证采取统一集中办理的形式,交管部门将在发放长期货车通行证前在媒体进行公告。平时货车可在苏州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货车临时通行证。如还有疑问,可致电96122交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咨询。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办理苏州市货车禁区临时通行证,确保办理过程公开透明、高效快捷,苏州公安采用“网上申请、系统核查、结果推送、自助打印”等便民措施,实行网上办理。近日,苏州公安对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再造,从原来的串联审批改成了并联审批,所有途径路线的交警大队同时审核路线,进一步加快了跨区域的通行证审批,从原来承诺的5个工作日提升到平均1个工作日就能办理。 所有车辆必须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及城市管理有关规定,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禁止鸣笛,对于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会列入“黑名单”管理,今后不予受理通行证的申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新车出口销售的; (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