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员工离职私人物品被公司扣押怎么处理 已经与该公司解除了 劳动合同 ,两者的关系就应当是合法撇清的,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 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另外,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 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公司自 解除劳动合同 时起,就已经无权持有档案及私人物品了,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或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不妨向进行 在线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