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滑坡房屋倒塌后,国家是否赔偿? |
释义 | 山体滑坡导致房屋倒塌,政府并无法定义务给予赔偿,但会考虑救助灾民重建家园。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造成损害而应给予的赔偿,与自然灾害无关。国家赔偿具有国家承担责任、赔偿范围有限、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赔偿程序多元化等特征。因此,山体滑坡房屋倒塌不符合国家赔偿的要求。 法律分析 一、山体滑坡房屋倒塌国家赔偿吗? 政府会适当救助,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政府并没有一定给予补贴的法定义务,但是考虑到灾民的实际困难,各地政府往往委托民政部门发放一些资金,援助灾民重建家园,具体发多少、有没有得发,要看各地政府财政状况以及灾情!各地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国家民政部门给的是抚恤金,而不是赔偿金,这个标准各地民政部门及国家是因地而宜的。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二、国家赔偿的特征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1、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国家是抽象主体,不可能履行具体的赔偿义务,一般由具体的国家机关承担赔偿义务,因此,形成了“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特殊形式。不过,不能由此把国家赔偿等同于机关赔偿责任。 2、赔偿范围有限。是一种有限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范围,也明确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情形。 3、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金,辅助方式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标准因侵犯的对象和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且赔偿数额有最高限制。 4、赔偿程序多元化。 国家赔偿的另一显著特点是赔偿程序多元化,不仅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适用不同的程序,而且同样是行政赔偿,受害人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还可以单独提出。 山体滑坡属于自然灾害,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政府部门并没有必须要给予当事人补贴的法定义务,但是各地的政府肯定会对灾民进行救助的。可如果是因为山体滑坡导致自家的房屋倒塌了而申请国家赔偿的话,这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的,国家对此根本就没有赔偿义务。 结语 根据法律角度来看,山体滑坡导致房屋倒塌并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政府并没有法定义务给予赔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通常会根据灾民的实际困难,委托民政部门发放适当的资金援助灾民重建家园。具体的救助金额和发放情况会根据各地政府财政状况和灾情而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山体滑坡导致房屋倒塌的情况,灾民可以寻求政府的救助,但不能要求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三条 防沙治沙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防沙治沙规划中确定的沙化土地用途,应当符合本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条 防沙治沙实行统一规划。从事防沙治沙活动,以及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循防沙治沙规划。 防沙治沙规划应当对遏制土地沙化扩展趋势,逐步减少沙化土地的时限、步骤、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城市建设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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