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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什么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
    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家长有意识地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和家庭生活实践,对子女施以一定教育影响的社会活动,包括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和子女等)之间相互的影响和教育,是大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一般是指家庭中的父母及其成年人对未成年孩子进行教育的过程。其教育目标应是:在孩子进入社会接受集体教育(幼儿园、学校教育)之前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地发展,为接受幼儿园、学校的教育打好基础。在孩子入园、入校后,配合幼儿园、学校使其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的重点是以品德教育为主,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主,行为习惯包括:生活习惯、劳动习惯、学习习惯等,教会孩子如何学“做人”。做为家长要充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自觉地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尽好家长的责任与义务,为国家培养出合格的建设人才,亦为子女成才尽到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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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8: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