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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的类型及内容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遗嘱的类型及内容如下: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录音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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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