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年黑龙江省二胎补助政策 |
释义 | 2022年黑龙江省二胎补助政策如下: 1、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假期天数: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50% ;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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