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物业收费不合理的投诉方式为:向物价局投诉;向房管局投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