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重疾险是保险合同中常见的附加险种,保障人在患有某些列明的疾病时能够获得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患病的类型不在保险合同中列明,则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赔付。此外,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购买险种时需要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情况,但被保险人隐瞒了相关信息,保险公司同样有权利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人对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如实告知的,不得以未履行认真义务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被保险人故意实施欺诈行为,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不当拒赔,可以通过保险纠纷调解、起诉等方式维权。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尽量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和其他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同时,在购买保险时也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险种的具体保障范围和条款,以避免在赔偿时出现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