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所给付的财产是婚约财产? |
释义 | 司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在恋爱中给付的财产能否界定为婚约财产,作为彩礼判决返还,重点应从如下三个方面把握: 1、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婚约 界定恋爱中给付财物的性质必须首先界定给付的动机,即是否基于婚约、双方是否有结婚的合意,还是仅仅系恋爱中男女朋友的相互交往。在实践中,法院审查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婚约,主要应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是否举行过订婚仪式、对方是否认可存在结婚的约定或合意、双方关系是否发展到谈婚论嫁的程度、是否购买赠送过订婚戒指、亲友或媒人、介绍人能否证明婚约存在等各方面,综合证据的情况来认定。 2、财物是否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 认定给付的财物是彩礼还是普通的礼物,应主要考量两方面。首先是给付财物的动机:彩礼是为了双方缔结婚姻的目的而给付,是依附于婚约的,赠与礼物则不然。给付彩礼依据的是民间习俗,赠与礼物则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次,具体还应结合财物的价值、特性来认定。如在订婚仪式上给付的礼金、贵重首饰、“过门礼”,为结婚给付的车辆、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物,应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 3、接受财物的不仅是婚约当事人,也可能是其父母或长辈亲属。 若财物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给付,则不论接受人是谁,均应认定为婚约财产,应予返还。如若其接受了赠礼,但该赠礼不是为缔结婚姻目的给付的,则不应认定为彩礼,不需返还。 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毕竟此时男女之间最终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因而支付婚约财产的目的就落空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归还婚约财产的,并且也是会得到法院支持。 一、没结婚10年了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只要是没结婚,不论过去多少年都可以讲彩礼要回来,但是需要注意双方订立婚约的时间日期,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按照约定缔结婚姻关系,给付彩礼的一方应当及时主张返还彩礼,对方拒绝返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自侵权之日起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法院可能会作出驳回上诉的判决,对给付彩礼主张要回的一方不利。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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