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件需要延长审理时间,需经院长批准,但最长延长期限为六个月。若超过两年仍未审结,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监督部门反映。在进行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后,应尽快落实执行,避免拖延时间导致案件结果受损。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普通程序。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两年没有审理判决肯定是不对的,可以向法院监督部门反映。既然要进行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就必须要在案件裁决后尽快的落实执行,不能够一直拖着,拖太长时间结果肯定有害。 拓展延伸 民事审判监督期限限制 民事审判监督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在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有错误,或者认为判决、裁定不当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判决、裁定的一种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后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话,应当再审。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审判监督期限限制为六个月:(一)当事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三)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当事人提出不予再审申请的;(五)法律规定应当终结再审程序的其他情形。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以上规定,在民事审判监督期限内提出再审申请,但是需要注意满足相应的法定条件。 结语 民事案件审理应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需要延长,需经院长批准并报上级法院批准。两年没有审理判决可能有问题,应向法院监督部门反映。进行审判监督程序后,应及时落实执行,避免拖延时间带来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