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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吗
释义
    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述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一、格式条款在哪些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下列情形下格式条款会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格式条款是免除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责任的等等。
    二、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责任承担方式如何规定
    快速及时地制止经营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是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之一。《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立足于现行法律规定,为依法稳妥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发展,规定违法经营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是为制止经营者不当经营行为而主张的请求权类型,时间点上面向起诉时和将来,具有禁止性和预防性,学理上也称为“禁止之诉”或者“不作为之诉”。赔礼道歉是人格性补偿责任,时间点上面向过去,具有恢复性。至于其他责任承担方式,司法解释在明确列举请求权类型后面以一个“等”字作为保留,为将来法律修订及司法实践进一步发展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请求权类型扩张预留空间。
    不公平格式条款是侵害消费领域公共利益和消费者私人利益的重灾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作为维护消费领域公共利益和实现对消费者集体救济的有效路径,是清理消费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重要手段。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请求权类型条款中,将确认消费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无效的诉讼请求单列出来,强调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这一领域的适用。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退货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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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4: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