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时间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可协商孩子探视时间;如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决单周或双周的某天,也可能有一至两天的探视。如探视影响孩子成长或孩子不愿被探视,可起诉法院中止探视权。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 探视权的时间可以由父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