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团申请书丢了还能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丢了,可以在高中在申请入团,不用补的;如果想用以前的,到中学学校那开个证明,补上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五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一)错误性质及情节特别严重的,开除团籍;(二)错误性质及情节比较严重的,给予留团察看以下处分(包括留团察看,下同)。 第六条 违犯学校纪律,行政上受到处分的,团内原则上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条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一)情节严重,影响较小的,给予留团察看以下处分;(二)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第八条 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 (一)屡教不改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二)屡教不改且影响极坏的给予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或开除团籍处分。 第九条 团的干部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使工作蒙受损失的; (一) 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二) 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消团内职务或留团察看处分。 第十条 其它违纪行为,比照本条例中最相类似的条款予以处分。 第十一条 违纪以后,能主动认识,检查错误,确有悔改表现的,应从轻处理。 第十二条 违纪以后,拒不认错或认错态度不好的,应从重处理。 第十三条 受团纪处分者,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比表彰。 第十四章 处分团员的批准权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