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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罪嫌疑人家属干扰办案怎么办
释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家属干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办案的,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家属可以见犯罪嫌疑人吗?
    不行的,在案件没有生效之前,律师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能会见嫌疑人的,只可以和嫌疑人通信。
    家属探视犯罪嫌疑人有什么规定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1、《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2、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3、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经拘留所值班民警检查),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4、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5、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6、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家属在哪个阶段可会见犯罪嫌疑人?
    关于家属在哪个阶段可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问题。
    一、家属在哪个阶段可会见犯罪嫌疑人?
    家属在取保候审阶段可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见当事人是不被允许的,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提供法律帮助。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或逮捕后,被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则犯罪嫌疑人在被取保候审后就会被释放,就可以和家属见面。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取保候审的,则要等法院判决生效后,到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间才可以和其家属见面。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律师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有时并非一次会见就能够建立,因此在第一次会见时不宜操之过急,有时需几次会见加深双方的信任关系之后再展开涉及案情的深入沟通;
    (二)会见中应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及双方地位的平等性。比如称、语气等。同时个案的当事人不同,会见时所使用的语气、表达方式应各不相同;
    (三)会见时,除了知晓当事人接受讯问的内容外,还需让当事人知道律师在本阶段能做哪些事,起什么作用;
    (四)若当事人有转达家人的话语,应进行甄别,不能甄别有无风险或确定有风险的应向当事人释明不予转达,无风险的则可以转达;
    (五)注意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比如强奸案中,不要对具体细节追问到底;
    (六)注意笔录记载内容,与案件无关的相关问题可不记入笔录,与案件相关的问题应全面、客观,并让当事人核对签名确认。由于个案的差异性,会见内容各不相同,需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取舍、调整;
    (七)每一次律师会见都是根据案件的进度,为了解决某个或某些特定的问题而进行的,而非为了会见而会见;比如第一次会见是为了建立信任关系、授权、为律师下一步辩护收集素材;
    在当代的社会,很多人对于会见犯罪嫌疑人等相关的规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是家属想要构建分的精神,那么只能够等到取保候审这个阶段才能够会见,而在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等相关措施的时候,是不能够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除非说委托律师,律师这样的一种身份可以会见。
    相关内容:辩护律师何时可以会见?
    一、辩护律师何时可以会见?
    会见时间。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由现行刑诉法的“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日起”,并且新刑诉还删除了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完全吸收了律师法的规定。
    2、会见手续。新刑诉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三证)即可会见的规定。
    3、会见程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的规定,取消了现行刑诉法侦查阶段的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情况可以派员在场的规定。对一般案件,律师会见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看守所必须最迟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机关安排的问题,但是看守所“四十八小时”的宽限,在实践中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而且“四十八小时”一旦成为常态,会直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整体会见效果。
    4、会见范围。与律师法不同的是,新刑诉虽然取消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侦查阶段的会见应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但是增加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限制。因此,实际上,与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比较,律师侦查期间会见在押人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范围扩大了。即律师会见权比现行法律规定明显减小。
    5、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不被监听。
    新刑诉在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上的规定全面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但是又与律师法有明显的区别。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当中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权利委托律师来为自己进行辩护,而对于被告一般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当天就可以进行会见了,所以需要及时的主要律师的会见时间,才能在第一时间争取自己的权利最大化。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与家属通信可以吗?
    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与家属通信可以吗的法律问题。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以后,直到服刑之前,家属不能够看到嫌疑人,只能送一些衣服、钱进看守所。
    家属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了解对方当时状况。
    在刑事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亲属无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的,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近亲属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也只是“可以”而不是“有权”。
    根据监狱法和看守所条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监护人只有在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间,可以与其会见、通信。
    具体依据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如果是我国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是不可以与家属进行会见的,只能律师能会见嫌疑人。
    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嫌疑人家属这个时候是非常担心的,不知道嫌疑人的情况,但是此时犯罪嫌疑人也是不可以和家属通信的。
    相关内容:
    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在审理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
    关于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在审理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的法律问题。
    一、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在审理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
    经批准,可以进行探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二、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抢劫罪与抢夺罪最大的区别之处在于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采用的是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知或者不能反抗的强制手段占有财物;
    而抢夺罪则是乘被害人不备而夺取。
    如果由于用力过猛意外地给被害人造成伤害的,仍构成抢夺罪,其与抢劫罪中暴力的根本区别在于:
    其力是用在财物上,而抢劫的力是用在被害人的身上,作用在于使被害人为避免身体伤害而放弃反抗或者无力反抗。
    但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应以抢劫罪论处。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以及其他能致人伤亡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对此的认定,也要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结合抢劫罪的构成特征分析。
    如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能以抢劫罪论处。
    以上知识就是对“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在审理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
    ”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在审理期间家属是不可以探视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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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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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