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陈述困难原因(家庭人口情况、地处偏远山区、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家庭成员失业情况、负债情况及其他困难原因等。是省(县)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人,年考入什么大学,其家庭因(以下填写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原因)该家庭生活困难,父母在家务农,以种田养蚕为业,每月收入约300元左右,其哥哥在广州某电脑学校工作,每月收入600元左右。秋季与其弟弟同时考上大学,家庭经济收入少,无力支持其完成学业,拟申请助学贷款。特此证明。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