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到一方原领证机关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资料,在规定的三十天期限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