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 |
释义 | 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如下: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公开。不公开审理也要公开宣判,根据法律规定,不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判。有的案件出于某种利益的考量,人民法院可能会不公开审理,比如,有关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宣告判决时仍要公开进行。 对于以下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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