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的物上代位权具体指什么 |
释义 | 抵押时的物上代位权具体指的是抵押权人享有的当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可以对因为毁损灭失获得的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一、抵押过的房子能买吗 抵押过的房子可以购买,但是正在抵押的房子购买可能有风险。因为设定房屋的抵押权不受房屋转让的影响,所以购买的抵押房屋权利有瑕疵。抵押财产转让之后,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仍然可以要求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二、让与担保与流押条款 流抵押关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签订的合同。让与担保是在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基础上有了第三方的参与,可以给予抵押合同更多的公正性。让与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之债务,而将担保物的财产权转移给担保权人,于债务清偿后,担保权人返还担保物,债务不履行时,担保权人得就该标的物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三、民法典抵押权包括哪些权利 抵押权包括以下这些权利:1、抵押人的行为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停止该行为;抵押人的行为已经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原价值,或相应地补充担保。在上述情况下,无法恢复或补充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但是非因抵押人行为致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抵押权人不能行使上述权利,只能对抵押人因此获得的赔偿金行使物上代位权。2、特殊情形下的收取孳息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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