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成立业委会 |
释义 |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维护业主的权利。有了业主委员会,那么小区里面的一些规定以及规章,这些都是可以让每一个业主来统一投票进行,再确定是否要签订这样的规章以及契约。 并且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我们平时的一些财务预算以及收支的明细,业主都能清晰的看到小区的费用是支出在哪里。这样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不会存在一些不清楚的收取账目。而且成立业主委员会,会使我们的民主意识更加的提升。而且所有的业主会把小区当做自己的家来进行爱护,小区的责任也是人人有责的,并且整体的社区环境也是由小区的业主来共同进行承担以及服务的。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首先要有小区所有业主一半的签名才能够进行实施。并且要邀请小区的指导人员以及县领导等来筹备这个业主大会,接着成立的人员是要进行自荐的,这样才能够起到公平、公正的效果。 并且在筹备的时候,一定要确定人数以及时间,接着把各个业主的名单以及资料给统计好之后,在成立的前半个月左右要联系大家,并且邀请小区办以及县小区办来一起参加,并且进行投票决定。这个要在所有业主的监督下,来进行投票以及反对的。假如超过了一半的支持,就代表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就要选出相对应的领导来负责整体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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