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移的成立条件 |
释义 | 一、债权转移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移的成立条件如下: (1)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的根本前提;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移基本模式是什么 债权转移基本模式是如下: 1、一个债权银行将其拥有的债务国的未偿还的债务以票据的形式在二级债务市场上折价出售。 2、投资者,通常是有实力的跨国公司或金融机构以贴现的价格买下这笔债务,然后,这些债务按现行的市场汇率,由债务国的中央银行用该国货币以帐面价值或低于帐面价值进行兑现。 3、投资者用债务国货币再购入债务国企业的股权。对投资者来说,可以获取比在常规外汇市场交易中所得到的更为优惠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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