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内容有哪些遗嘱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指明遗产的范围、名称和数邑。 2、写明遗嘱继承人的名字,写明受遗赠公民的姓名;国家或集体为受遗赠人的。也应写明其单位名称等。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说明遗产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 4、指明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 5、再指定继承人,是指遗嘱人为防止指定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剥夺继承权或者先于遗嘱人死亡等情形的发生,致使指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时,而在遗嘱中再指定有权继承遗产的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