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初审公告成功率一般比较高。但需注意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提议或者提议裁定不成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 商标初审公告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三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三个月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 需要了解的是,商标注册之所以不一定包通过,是因为有一个无法躲避的空白期,现在,商标查询只能查到四个月前的数据,遇到与空白期内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将会驳回,客观存在的要素是,数据未录入查询体系,商标局内部人员也无法查到。 总的来说,商标初审公告没有几率之说,要看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符合了,成功率是100%。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