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已经分户可以迁回原户口吗 |
释义 |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不能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居住在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分别立户。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时,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在四川省,离婚后可申请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办理。 法律分析 不能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具体所需材料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四川省为例,离婚后可申请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根据《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二条〔直系亲属迁移〕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一)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或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城镇投靠农村除外);(二)夫妻之间的迁移。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直接办理。 拓展延伸 户口已经分户,如何恢复到原户口? 户口已经分户后,要恢复到原户口,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咨询相关规定和办理流程。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户口簿、身份证等。其次,根据具体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可能需要提供分户原因解释、家庭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文件。然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实。一旦审批通过,您将收到户口恢复的通知。最后,您需按照通知要求前往办理相关手续,例如领取新的户口簿。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和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恢复到原户口。 结语 恢复户口需遵循以下步骤:1.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咨询相关规定和流程。2.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如户口簿、身份证等。3.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如分户原因解释、家庭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4.等待审批和核实,一旦通过,将收到户口恢复通知。5.按通知要求前往办理相关手续,如领取新户口簿。请注意,具体操作因地区政策而异,建议事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恢复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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