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单位的概况。 3、技术和管理人员清单及不少于10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4、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的单位必须至少5名专业编辑人员(含2名或2名以上中级编辑)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房产证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6、申办单位最近两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7、申办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单位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说明。 8、已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置审批文件或保证书。 申请地点:新闻出版总署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