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效力
释义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效力:
    公司章程的效力是依法订立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有约束力。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要依法行事外,还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
    股东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条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一、股东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区别
    1.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
    2.约束的对象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主要是对签署协议的各方股东有约束力,而章程则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两个文件约束的对象不一样,似乎公司章程更为宽泛一些,即便是没有参与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是需要受到它的约束的。
    3.隐私保护程度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不需要公开,也不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备案,仅仅是在股东之间保存即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对于股东之间的隐私具有很强的保护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当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冲突时如何确定效力
    1.对内适用效力。
    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并非简单的取代关系,两者通常情况下是一种并行的关系。用于调整股东间内部权利义务关系的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当两者在约定上产生冲突时,我们认为应当探究股东真实意思表示,而非简单的以取代关系来判定适用效力问题。
    2.对外适用效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9 7: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