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撤诉,是指在人民 法院受理案件 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根据我国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撤诉须符合如下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经原告特别授权的 诉讼代理人 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撤诉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因此,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符合上述条件的,法院一般会裁定准许撤诉。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在 二审 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