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民诉讼权利有:起诉权、答辩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申请回避权、调解权、反诉权、辩论权、提出证据和质证权、上诉权、申请执行权、和解权、撤诉权,变更诉讼请求权、申请再审权、查阅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